涉案35万余元的盗窃案大幅度降低刑期

涉案金额35万余元的盗窃案主犯,检察院当庭量刑建议7-10年的盗窃案,经有效辩护大幅度降低了第一被告人的刑期

——记一起破解数额巨大盗窃案件中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的金额

本案承办律师:辽宁威旺律师事务所 邹广杰律师

【案情简述】
2018年X月,s市k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甲某(第一被告人,本案当事人)等五人经预谋后,于2018年X月,在s市某公司实施盗窃,被告人甲某将盗窃的物品卖给丁某。经鉴定,被盗的物品总价值为人民币35万余元。
【关键词】盗窃罪  数额巨大  价格认定结论  退赃  从轻处罚
【案件焦点】
盗窃涉案金额如何破解;价格认定结论书能否采信。
【辩护思路】
作为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过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甲某,其对指控参与盗窃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仅对盗窃物品认定的价格有意见,认为认定盗窃金额过高。本案涉案金额35万余元,远超辽宁省高级人民、辽宁省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七万元为起点的标准,接近了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四十万元为起点的量刑标准。盗窃犯罪的数额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量刑问题,因此,邹广杰律师将本案辩护重点放在涉案被盗物品的价格认定上。
【辩护过程】
侦查阶段承办律师起草了重新鉴定申请,与侦查机关就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过高的问题,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交流。在案件审查起诉到k区检察院时,承办律师及时查阅案件卷宗后,针对被盗物品的价格认定问题,提交了书面律师意见和建议,认为本案价格认定的过程和方法不符合专业的规范要求,结论依据不充分,价格认定结论书价格明显高于实际价格,不能真实反映被盗物品的价格,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检察院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情况,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但对被盗物品的价格,仍以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的价格金额起诉到k区法院。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本案的第一被告人甲某量刑建议是7-10年。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承办律师仍向法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的申请,庭审中进一步指出价格认定结论书明显是直接采纳了被害单位自报的价格,缺乏相应的原始生产价格证据予以佐证,不能真实反映被盗物品的价格,得出认定结论的依据显然不足。价格认定采用的成本法计算方法错误。价格认定结论未依据的现行有效的价格鉴定依据。及依法应当出庭的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未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同时,又提出了甲某具有的其他从轻情节。庭后又协助家属积极展开艰难的退赔工作,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辩护效果】
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价格认定结论书未予采信,盗窃的金额由起诉时的35万余元最终调整为24万元,并对第一被告人甲某大幅度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在案的其他被告人的量刑幅度也随着第一被告人获得了从轻处罚。
本网承诺:沈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网所撰写的刑事案例,均为邹广杰律师亲办的真实、成功案例,均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辩护意见》等)为证。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涉案人员、办案机关等均采用隐名处理,特此说明。

【律师介绍】
邹广杰律师,辽宁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辽宁威旺律师事务所(2016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选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8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选为沈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获“和平区优秀青年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称号。
邹广杰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七年,坚持刑事辩护专业化,专攻刑事辩护,专办刑事案件。多年来邹广杰律师辩护成功的无罪案件20余起(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0余起以及检察院不起诉6起,法院判决宣告无罪2起。罪名涉及职务侵占罪(最大涉案金额300余万元)、诈骗罪(最大涉案金额800余万元)、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涉案金额630万元)、贩卖、运输毒品罪、放火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贪污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
其中,2017年度海城市人民法院宣判无罪的一起历经两次无罪判决的故意伤害案,该无罪案例入选了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2017年度(第三届)十大无罪辩护经典候选案例。另,2018年度涉嫌盗窃罪被判十年,入狱七年后再审撤销原判宣告盗窃罪无罪,该案历经了七余年之久的伸冤之难与牢狱之苦,当事人终于等来正义的判决,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撤销原判宣告盗窃罪无罪,当事人依法获释。邹广杰律师其余所办案件中,不乏死刑改判死缓、重罪改轻刑以及缓刑等成功案例。
多年来邹广杰律师承办多起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成立专案组督办的刑事大要案(沈阳“5.29”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6.08”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丹东“2.12”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专案;“9.01”专案—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6.15”中国人民解放军首例破获的伪造、买卖、非法使用高仿真军车号牌专案;沈阳棋盘山放火专案;“10·25”生产销售劣质汽油系列专案;锦州义县“9.1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专案;公安部督办“10.20”营口市鲅鱼圈区跨省贩卖、运输毒品目标案件;公安部督办“9.26”鞍山市跨省贩卖、运输毒品目标案件;公安部督办“7.21”吉林省白城市跨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目标案件;公安部督办“5.08”沈阳市跨省贩卖、运输毒品可待因毒品目标案件;公安部督办“5.33”辽阳市贩卖、运输毒品目标案件;公安部督办“2016—17”抚顺市贩卖、运输毒品目标案件;公安部督办“2.01”锦州市贩卖、运输毒品目标案件(锦州市迄今最大一起制贩毒品案);公安部督办“2018—755”沈阳市跨省贩卖、运输毒品(可待因)毒品目标案件;公安部督办“2017—28”抚顺市跨省贩卖、运输毒品目标案件(30公斤毒品)等。